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承租人承担。暖气费是单另计算的,承租人还是出租人承担并没有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时,为了避免纠纷,双方应该协商好,并且写入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情况下,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都是谁使用谁承担,也就是承租人承担。
西安市每年的供暖季都是一样的。既,每年的11月15日正式开始供暖。到第二年的3月15日结束供暖。共计供暖四个月整。集中供暖的费用是每建筑平方米收费5.8元人民币。
西安市供暖是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结束。
根据西安市政府规定,每年西安市供暖时间,是每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结束,供暖期间市政府规定,市民毎家温度不得底于18度,如有问题,可以联系市供暖办,他们会及时上门服务,为你解决暖气方面的一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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