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区级法院、法院对乡镇或街道派出的法庭五个等级。
法院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法院分四级,我国审判体系是四级两审终审制。
四级为:
全国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
各市(除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
各区县的基层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庭的任务:
(一)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审理经济案件;
(二)办理本庭审理案件的执行事项;
(三)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四)办理基层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国一级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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