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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供暖期不居住如何缴纳取暖费?

2026-07-16 28 51kk

西安供暖期不居住如何缴纳取暖费?

西安供暖期不居住如何缴纳取暖费?

西安供暖期不居住需缴纳30%取暖费。

根据西安发改委〔2012〕265号文件规定: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供热费。

空置房热费计算:建筑面积×供暖费(居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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