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够,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4、年审时请提供有效的交强险、补交审验费用,然后前往当地车辆检测站正常进行车辆审验。
需带以下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抄件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3、身份证明原件;
4、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5、《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属于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公车申领免检标志也属于代理人申请,需持单位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前往办理。
车主在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前,必须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缴纳车船税。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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