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报销
若少儿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医疗费用,住院24小时内家长需携带医保本及身份证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登记。出院时,由医院直接报销,家长只需交纳个人自付的费用。
市外报销
1、少儿因探亲等原因临时赴外,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治疗费用,首先要选择当地一家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如果没有,可选择当地的公立医院并在24小时之内电话给医保办备案。
2、出院后,参保居民需携带门诊紧急抢救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就诊医院级别证明及住院票据等材料,报医保办办理报销。
3、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会对其及时进行审核,若是属于保障范围内,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保险金
具体流程是:
一、先由个人支付全部费用后,在3个月内,凭户口簿或 居住证 、病史资料及 医疗费 收据等,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按规定申请报销。
二、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保障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将由医院记账结算。
三、院后的三个月内去本区的少儿 医疗保险 办理点办理剩下的50%费用报销。
一、门诊费用报销占比
一年内,儿童医疗保险的门诊费用报销占比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核心)为30%。
二、住院费用报销占比
1、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核心)费用报销占比65%;
2、二级医院费用报销占比60%;
3、三级医院费用报销占比55%。
三、门诊起付规范
一年内,儿童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核心)就诊耗费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大付款额度为3000元。
四、住院起付规范
1、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核心)不设起付线;
2、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
3、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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