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责任领导,惠进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放宽市辖区落户条件,在市辖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有合法产权住所;
(2)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以上;
(3)有合法稳定就业并交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咸阳落户办理条件
1、收养外市、县子女迁移落户;
2、经部队批准的随军家属人员落户;
3、外市、县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的人员落户;
4、外市、县因工作需要调入我市的人员落户;
5、原为咸阳常住户口的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外地离、退休人员;
6、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持《户口迁移证》来我市就业的毕业生;
7、户口在外地的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的;
8、本市生源的毕业生要求回家落户的。
9、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及投资兴办实业购买非住宅房屋申报落户;
10、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的夫妻投靠申报落户;
11、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年龄未超过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申报落户;
12、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老人投靠子女落户;
13、外地来我市小城镇投资兴办实业(含二、三产业)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事项名称: 夫妻投靠落户
办理条件: 申请人为本市区(县)常住户口、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已入住的公民,包含本市城镇地区居民与市区外居民结婚,申请配偶投靠落户的; 本市农村地区居民与市区外居民结婚,申请配偶投靠落户的。被申请人在户籍地未就业(外地迁入本市的人员如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可视为在外地无业,可提供以上证件证明,不需再出具“未就业证明”)。
办理材料: 申请人申请书; 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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