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 发放时间: 6月15日至9月15日 发放标准: 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 ,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发放时间: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发放标准: 每人每天25元 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 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发放高温津贴。
西安降温费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2015年6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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