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流动人才党员党支部党员按以下三种情况确定交纳标准:提交收入证明或工资单,按规定比例交纳;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由个人申报,申报多少就交多少;划个底线即参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每月核定交纳党费数额暂定为8元。对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元;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社区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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