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对象
(一)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 12周岁以下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居住证或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三)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整体参保,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由参保人向人才中心支付费用,人才中心代为缴纳。
一、缴费须知
1、对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等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2、缴费机构
在西安市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限户籍),可到户籍所在(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人才中心或职介中心,以个人身份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医疗保险费由职介机构代征代缴。
3、缴费标准
西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上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缴费比例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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