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办理外地跨地区统筹转移业务的个人,需要在西安市参加职工医保,并且属于正常的缴费状态;
其次,个人需要在原参保地医院经办机构,出具参保转移凭证,交给现在所在地的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厅或者到医保经办中心转移接序窗口,申请个人的医保跨统筹转移业务即可。
外地转移业务办理完毕后,个人账户的金额可以正常使用,个人账户金额和缴纳年限,可以累计。
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2、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3、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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