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后工会当真是还能报销的。我们知道,职工医保主要用于在职员工普通门诊看病就医和大病住院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和政策。
而工会是在职员工的法定组织,主要用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遭遇严重伤病等等情况下,除了可以依法享受职工医保报销以外,工会当然是可以按照相关条例和办法,再进行一定金额的医疗费报销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会会员,可以申请救助:
1.在职工会会员;
2.因病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且经医保、商业保险、二次报销后,连续12个月内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累计超过2万元。
工会大病救助标准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主要是指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孤老、孤儿孤残等人员。
2、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因患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人员。
3、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家庭)中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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