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材料:户口本
2、办理地点:户籍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段医院)
3、办理费用:每年60元(保障时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4、享受待遇:前提为划区定点医疗,支付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住院费用的50(起付线:级医院50元,级医院100元,Ⅲ级医院300元)每人每学年最高支付金额为10万元
5、注意:宝宝出生后30-60天办理。
第一步:患者携带相关病历材料至特药定点医院的特药责任医师处就诊,符合医保特药政策规定的由责任医师开具《申请表》,并由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第二步:由患者或代办人携带申请表、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1寸免冠照片1张、属于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发特药待遇证。
第三步:患者可持特药待遇证、责任医师处方、评估表、社会保障卡至患者选定的特药药店直接划卡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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