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在《保险基础知识》里有解释:
比例给付条款(又称“共保比例条款”)是对超过免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采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给付方法。此条款是在免赔额基础上经常采用的一个条款。
在健康保险中,由于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不存在是否足额投保问题,同时由于健康保险的危险不易控制,因此,在大多数健康保险合同中,对于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的支出均有比例给付的规定。
比例给付既可以按某一固定比例(例如保险人承担70%,被保险人自负30%)给付,也可按累进比例给付,即随着实际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保险人承担的比例累计递增,被保险人自负的比例累计递减。
这一规定,既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解除其后顾之忧,也有利于保险人对医疗费用的控制。
80%共保条款兹
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项下经被保险人声明的保险金额若在损失发生时低于保险财产总价值的80%,那么被保险人将被视作共保人,承担实际保额与80%财产总价值之差额部分从而也承担相应部分的损失。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这个条款指在投保人在出险时,一旦出险,不足额比例低于80%则比例赔付,高于80%则足额赔付。等于对客户的优惠,只要按财产总价值80%以上的保额投保则视为足额投保。
一般此条款适用于固定资产,不适用于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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