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本科院校的校长是正厅级,学校下面的学院院长是正处级。
中国大陆大学行政级别的划分如下:
- 副部级:985高校中的31所,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这些高校的书记和校长级别为副部级;
- 厅局级:除去32所副部级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其党委书记、校长(院长)为正厅,副职为副厅,列入省管干部范畴;
- 副厅局级:高职高专院校,其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副厅,为省管干部,副职和下属处室为处级,由教育厅和地市共管;
- 独立学院有公办民助的性质,级别一般是副厅级;
- 民办高校一般不看行政级别。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高校有行政级别之分,但近年来也在推进相关改革,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以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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