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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医保什么时候交的

2025-07-09 22 51kk

西安市医保什么时候交的

西安市居民医保从哪一年开始?

西安市居民医保从2001年开始

每个地方具有不同时 间。西安城镇医疗保险是从 2001年1月1日开始。

未成年居民、 老年居民和低保人员首次 参保申报缴费期分别在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和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开始享受。

西安市居民医保1992年开始收取的

1.凡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2.12岁周岁以下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居住证或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3.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整体参保、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2021西安城镇医保缴纳时间?

2021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10月中旬至2020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缴费原则

  (一)应保尽保原则。除应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就业人员外,非就业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年度参保原则。居民医保参保实行年度缴费,按参保年度享受待遇。

  (三)不重复参保原则。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四)责权对等原则。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必须履行“按照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责任,才能取得相应年份医疗费用报销的权利。不履行参保责任者不能享受待遇。

  (五)税务征缴原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14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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