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人员本人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及西安市本地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无效),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在社保经办机构自助一体机办理,不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在柜台办理时,社保经办机构细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采取失业人员承诺出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时应及时告知经办机构的方式,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西安市本地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无效)办理。
如通过网站办理,请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
西安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
符合领取失业金或失业补助金条件人员,请登录我局官网——网上服务——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大厅”——失业金及补助金申领——按要求填写信息。
参保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按月发放。疫情期间(2022年一季度)当月申请,可当月发放。
一、申领条件
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跨统筹地区转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领取期间
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发放标准
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不足 1 年的按 50%发放。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一)、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上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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