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厅账号登录,如没有账号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进去后进入陕西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入“申报平台首页”界面,进行实名认证后,选择业务办理“门慢门特申报”进入,点击“慢性病申报”或“特殊病申报”。
第一步 选择是“本人申报”或“为他人申报”后,点击阅读提示。
第二步 进入“慢性病申报”基本信息界面,选择“为他人申报”需要进行患者身份验证,填写完点击“下一步”;如果是本人申报,无需验证,确认患者基本信息无误后,直接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 如果是“特殊人员”,选择特殊人员类型,并填写不能到场原因,勾选承诺书,填写完点击“下一步”;如果不是特殊人员,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请依次选择“申报病种”、“认定医院”、“认定科室”后,上传证明材料(包含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在医疗机构住院、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这样就可以申报成功。
大病救助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患有指定大病的贫困居民,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登记。社区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验收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据,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人持社区出具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卫生局进行集中鉴定。
3)调查。社区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评议。社区召开评议会议,对救助对象进行评议。
5)初审。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要求写明具体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对情况进行公示。
6)审核。街道办事处接到材料后,对初审合格的,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和患病程度,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7)审批。区民政部门会同区劳动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已签署意见的材料及医疗票据进行复审核实并公示。
(
8)发放。城市大病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