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人携带材料至在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我国居住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
首次申领居住证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流动人口情况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一、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公安派出所审核
3、 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4、 等待制作证件
5、 发放证件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等。
2、居住时间证明(反映居住登记或居住的时间是否已满半年)。下列材料之一:
陕西省居住登记回执(原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等。
3、就业、住所、就读等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等;
4、《陕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粘贴近期1寸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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