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有参保西安市生育保险,生产或流产休产假的女职工。
根据〔2018〕15号文件《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1)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已交满12个月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2)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未交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待该职员的生育保险交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女职工。
2023年西安计生家庭综合保险的内容包括生育津贴、门诊统筹、大病救助、门急诊医疗、住院医疗等多个方面。
其中,生育津贴是指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在生育二胎、三胎等情况下给予一定补贴;门诊统筹则是指对居民在门诊就医时的医疗费用实行统筹报销;大病救助是指对因罹患严重疾病而导致的巨额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医保资助;门急诊医疗和住院医疗则是指对居民在医院治疗时的医疗费用实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视情况而定。
这些综合保险内容的实施,将更好地保障西安市计划生育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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