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供暖是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结束。
根据西安市政府规定,每年西安市供暖时间,是每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结束,供暖期间市政府规定,市民毎家温度不得底于18度,如有问题,可以联系市供暖办,他们会及时上门服务,为你解决暖气方面的一切问题。
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的供热期是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西安市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状况等因素,对集中供热的起止日期进行调整。”
西安市气象局也在采暖期前和采暖期期间定期提供预测气温情况。按照西安市气象局气温预测情况,在日平均气温连续3天低于或等于5℃时,西安市城管局将向市政府申请执行提前供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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