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付线标准:三级特等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850元,第二次住院为800元,第三次住院为550元。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650元,第二次住院550元,第三次住院350元。二级医院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300元,第三次住院150元。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住院150元,第三次住院1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2、封顶线标准为:40万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8%

今年西安市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就医的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87%;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4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
西安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7%;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4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10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按规定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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