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1、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扩展资料:
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应大于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7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443元的,以19443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889元的,以3889元作为缴费基数。
(四)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入基数以2018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五)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889元或6481元确定。
参考资料:《关于开展西安市社会保险缴纳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
从2020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缴费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选缴费档次,按年缴纳。 调整后有10个缴费档次,每个档次都有省、市、区县3级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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