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宝宝是在医院内分娩的为例,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手续为:持宝宝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有的地方还要求需分别到婴儿父母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宝宝的接生医院开具宝宝的接生证明(含原出生证编号)以及复印母亲分娩时的住院病历资料(须加盖医院的出生医学专用章),然后向医院辖区卫生局提出补办出生证的书面申请。卫生局审核后,打印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再回接生医院盖章。
1. 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
2. 如果是需要补办出生证明书,则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出具证明,然后到出生的医院开具证明。
3. 如果是需要补办领证,则需要双方父母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进行补办。
总的来说,补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手续,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可以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区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请补发。
补发流程:
1.新生儿父母带身份证件在原签发机构调取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
2.携带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登报申明遗失;
3.携带申明遗失的报纸及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到区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场填写相关表格后,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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