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异议。违法必究,没有违法皆大欢喜。
首先,守法是一个国家秩序的根本前提,如果说违法拍卖文物,自然要受到法律制裁,这和是谁没有关系。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是很详尽完备的,依法办事就是。
当然,在这个新闻里,几个关键点,西泠印社被举报,拟拍疑似文物,目前还是在未知阶段,我们也不能就盲目地给这个事情“定性”,既然国家文物局已经发函要求核查了,自然能给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
这又回到前面说的,根据调查结果,如果情况不属实,那自然就没事;如果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那就是倒卖文物罪,也就是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同时《文物保护法》也有明确说明。违反法律那就根据相应条款依法追责。
就这个事多说几句,对于类似疑似的事情,我们还是应该别太快带入主观臆断,等到权威机关给出明确判断和结果,事情明晰了,再加以评述比较好,这样对当事方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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