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朱女士在西安长乐东路一个菜市场的固定摊位卖猕猴桃,最近几天她连续收到了十几张百元假钞,要不是隔壁摊位的商贩发现,她可能至今都不知道。
朱女士回想发现,最近几天总有一个操着河南口音的女子来她这买猕猴桃,并且用的就是百元钞。9月28日,朱女士和往常一样出摊,等待着那个女子的再次出现。果然,早上8点刚过,那名女子便来到了朱女士的摊位前。
朱女士事后对记者说:“这次接了钱后,我仔细瞧了瞧。果然,100元数字那儿不变色,我正拿钱看时,那个戴口罩的女子突然说不要了,要把钱收回去。我大喊‘我等的就是你’,在菜市场保安等人的帮助下,戴口罩女子被带到十里铺派出所。” 那名假币使用者,她大概四十来岁的样子,皮肤黑黑的,留着染黄的短发,身穿紫色上衣、牛仔裤。
据一位民警证实,在使用假币女子骑的电动车里还发现了8张共800元的假币。朱女士说:“发现收到假币后,我拿出这些天收的100元整钱,发现其中15张的数字100那儿都没有变色。再仔细一看,我收的假币编码全是‘Z2N2’开头,其中两张的编码还都一样,都是‘Z2N2421829’。当时我赶紧拿钱让我女婿看,证实了假币的说法。我就发誓,一定要守到用假币坑人的人。”
据《刑法》第172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分两层面讲。一依法办,他就该主动上交银行,不主动上交拿去花掉应依法论处。二按传统中国社会人性化管理的方式思考,国家也应建立一定甄别补偿机制,毕竟假钞越做越真群众非专业能力有限,收到假钞无可避免!
原因如下:
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各大银行机构对个人开卡审核比以往更严,增设了不少“门槛”。许多人表示,现在去银行办卡,工作人员都会询问开卡原因、用途、选择该银行理由等问题,一些较为严格的银行还要求开户人提供辅助证明材料才能实现开卡,甚至有些银行要求开户人提供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这对于没有工作单位或固定住所的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学生等群体来说,则是难上加难。
丧心病狂啊,典型的酒后丧尸病,发生这种事情,我们能说“酒”是罪魁祸首吗?
2018年3月7号,西安102路公交车司机张师傅只因提醒酒后上车的三位乘客刷卡或投币,结果被其中一名乘客多次扇耳光,辱骂殴打,还咬伤了他的右脸颊;好在车上乘客帮忙举报,目前打人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对比我只能说酒性太差,就不要喝酒。我们生活中酒性差的人大有人在,喝点小酒就发脾气,闹事,要死要活的;我本身也不喝酒,并不太了解这种酒后闹事的人是什么心理。
喝酒人都说他们喝醉以后,做了什么事,酒醒了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觉得是扯淡的,怎么可能?酒还能起到暂时性的失忆吗?
不过我朋友跟我说,他喝醉了以后,心里什么都清楚,只是手脚不听使唤,东倒西歪的,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罢了,不过上个厕所什么的都知道,人扶着都没问题。那我就纳闷了,酒后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吗?怎么大小便都没失禁啊?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也得负刑事责任,不要以为你喝点小酒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这种事情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看了这个新闻,这位司机自始至终都没有站起来反抗,我觉得不太应该,我们遇到事也不能怕事,最起码做到本身的正当防卫吧,不能坐着不动,任凭人家动你啊。
对于这件事,公交司机张师傅做的非常恰当。有理有据,有礼有节。打人男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交体系是一种服务体系,更是一个城市的对外表现。而公交司机师傅则是服务的直接参与者。平时接触的是五花八门的人和事,稍有处理不当就能引起社会照应。因此,公交司机师傅是非常辛苦的。这个也是有目共睹的。绝大多数人都能体谅及理解。
但总有一些人目无王法,为所欲为,就像这次公交司机遭受的无妄之灾。按照职业及程序提醒乘客投币刷卡,却被醉酒男子肆意殴打辱骂。这种行为不但肆意破坏规则,触犯法律,侵犯人权,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希望公安机关严肃从严处理。
而对于公交司机师傅要不惜奖励,及时安慰鼓励,不管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应该给予奖励。好人自会有好报,坏人必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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