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15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西安廉租房仅限西安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1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房,不得申请公租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的。
4.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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