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1、前往慢性病报销的医保定点药店:
2、选择治疗自己慢性病的药品;
3、结账时出示自己的医保卡;
4、药店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上刷医保卡,输入购买慢性病药品编码、数量,办理慢性病结算;
5、医保系统会自动进行慢性病统筹报销比例计算,打印出结算单;
6、药店工作人员按照结算单在药店结算系统内办理结账,统筹外金额可以支付现金或从医保卡上下账。
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你是社保参保人员,在西安市的社保中心缴纳了医保费用,那么可以在社保定点的药店购买相关药品,药品费用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支付并报销。
如果你是非社保参保人员,可以持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医保定点的药店购买相关药品,购买后需要先自行垫付药品费用,再将药品费用收据和处方报销材料(包括门诊病历等)提交到所在区县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西安市对于某些慢性病药品实施“谈判采购”,价格可能比市场价更优惠,具体可向医院或药店咨询。
慢病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城乡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或持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与认定病种相关的医药费用可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因急诊、异地就医等特殊原因,未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慢性病费用,于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携带报销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慢性病认定流程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可在该院医保办直接进行慢性病认定。
医保经办机构认定:驻外人员、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原件、近两年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以及诊断证明在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认定,认定通过后的次月享受慢性病待遇。复审病种需要2年复审一次,可在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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