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经认证的网上办事用户名,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用章”。
二、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工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参保人如何打印社保证明
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注册后自行打印;
2.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
3.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
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开具方法: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参保人员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办,被委托人还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个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办理。
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人员,可凭市民卡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市民卡正在办理之中或未办理市民卡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人员,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打印。按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获取参保缴费证明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由受托人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柜台查询打印。
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申请办理单位或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询目的和法律法规依据,经审核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查询对象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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