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根西安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西安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一、申请对象及办理地点:
1、本市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非西安户籍家庭及人员前往居住证所在地社区申请
3、本市五区二县户籍人员前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二、分档收取租金标准一览表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资料:
1、西安市公共组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可前往申请点填写)
2、居民户口簿
3、身份证
4、居住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结婚关系证明
7、收入相关证明或承诺
8、资产证明或承诺
四、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提出申请
2、受理(4个工作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人才中心受理受理后4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公示、移交,公示3天
3、初审(5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初审,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移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4、终审(11个工作日):
(1)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3天
(2)上报联审信息: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联审
(3)终审:将终审信息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联审、备案(10个工作日):
(1)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将联审结果返回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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