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个人准备材料递交公司。
二、单位审核并推优
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含市级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由单位根据人才贡献度、业绩表现等指标情况进行推优申报。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在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下载打印《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单位意见后,加盖公章,同单位书面推优意见、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报送到相应受理确认部门。
三、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理确认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审查合格的,在系统中予以分类评价确认。
四、最终分级公示
1.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市人才中心受理评价的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对上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打印评价结果,并按批次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市人社局备案。
2.区县、开发区网站公示。各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受理评价的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通过各自官网对上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自行打印评价结果,并按批次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评价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受理确认部门出具加盖各部门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专用章的《西安市人才分类评确认证书》。
六、统计入库
建立我市专业人才库,对评价确认的人才进行入库管理,同时可向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实时共享服务,也可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如实填报,填写《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附件2),可根据部门要求,由部门汇总提交,也可自行提交至人事处指定邮箱。
(二)单位授权
学校为本单位申请人员开通申报权限。
(三)申请人填写申请资料
申请人在济南人才网(),通过个人账号(账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请将申报所需附件材料按照要求进行上传,信息完善后提交至单位受理审核。(操作流程可查看《人才分类认定系统操作流程》(附件3)。
(四)单位受理审核
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信息不完善的打回修改,信息完善的点击通过。
(五)县区人社部门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初审
所有申报单位均按照归属地,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受理通过后由相应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六)市人社部门审核
初审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七)认定及入库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办认定人才类别,录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库,系统自动生成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申请人可在本人申请界面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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