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鞋类商品经营者按照本办法承担“三包”责任,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无合格证、未用中文标明厂名、厂址的“三无鞋”不准出厂,经销企业不准进货和销售。
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
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扩展资料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帮、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
鞋子尺码与国家标准不符,或者两只鞋颜色不一、大小不等和均为一边脚,经销者无同型号调换;
“三包”期内经二次修理后仍出现脱胶、鞋底断裂、鞋面断裂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鞋子的三包是指:在服务期限内对于鞋类产品执行:1、包退。2、包换。3、包修。
三包有它的期限和范围。
三包期限:客戸购买产品之日起7天内,全真皮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
三包范围:在三包期限内,
1、发生断帮、断底、皮面脱落、严重脱浆等质量问题,包退。
2、发生开胶、开线、掉跟等质量问题,包修。
3、连续二次维修仍存在质量问题的,包换。
一、包退
(1)客户购买产品之日7天内,即收到包裹之日起计算,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以退换。
(2)凡在一个月内正常穿着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帮之一者,可以退换。
二、包换三包限期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
(1)凡正常使用7天,皮鞋发生开胶(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公分、深度0.5公分以上者)、皮鞋面子严重掉浆、泛硝之一者,调换同类新鞋。
(2)凡属“包修”的质量问题在一个月内同一部位置连续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销售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调换;或者征得客户同意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予以修复。
三、包修:凡在“三包”期限内出现下列质量问问题;(1)断底;(2)断跟;(3)断面;(4)断帮脚;(5)帮底断线;(6)钉脚不平;(7)小跟面脱落;(8)脱浆、拉索损坏等,应免费修理,来回运费由我公司承担,修理期限不超过两周;遇掉钻、小面积破皮、脱胶等问题(非运输造成),保修,往返运费自理,或补偿修理费;注:三包期限过后,消费者凭购买记录可予以修理,我公司将收取基本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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