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陕西省申请成功了慢性病诊疗报销,可以按以下步骤使用:
1. 前往指定医院就诊,确诊为慢性病。注意,只有在指定医院就诊才能享受报销服务。
2. 当您的病情稳定后,向医院索取发票和病历记录。
3. 在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窗口提交慢性病诊疗报销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门诊发票、病历记录等。
4.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可以在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窗口领取报销金额。
请注意,不同的慢性病诊疗报销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当地政策规定或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或社保部门。
一、报销比例有变化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5%予以支付。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予以支付。
二、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有提高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年度支付限额:单病种由10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两种及以上病种由1500元/人·年提高到3000元/人·年。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年度支付限额:单病种由500元/人·年提高到1000元/人·年,两种及以上病种由800元/人·年提高到15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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