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流程
(一)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依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选择拟申请项目,填报申请人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后提交申请。
(二)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住建部门受理。
(三)审核。区级住建部门受理后,核查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在接到补正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区级住建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应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三)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亡羊补牢”这个故事,大家小时候应该都听过吧?对,就是出自《战国策·楚策》中那个故事!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这个举措,姑且算是亡羊补牢吧。
据报道,近期有人在微信中发布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并以代办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的名义非法收取代办费。发布假消息是违法行为姑且不提,这样肯定会扰乱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侵犯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花了钱却买到了失望。
当然,如果还要加上官方一点的话,就是违背了住房保障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等等。
事实上,西安市住建局早就明确声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名单公示。
还有就是,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均无权代办各类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业务,票圈传播的代办消息只可能是违法人员的违法行为;那些人要是被抓了,会被依法严肃处理,甚至是吃官司。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