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非西安市户籍居民
2、2015年7月1日(含)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住房。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3、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4、满足所有条件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要注明网签时间)。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2、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所购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五、办理地点
各区县房管部门具体办理
可以落户。
西安市户籍业务办理指南
在西安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落户:
(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三)其他情形
申请随迁人员落户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派出所办理
2、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西安落户细则包括13种落户形式,详细办理指南可以关注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回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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