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用到的材料:
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收据和处方原件,一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需要注意的是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时间:每月的1-10日
3、流程:
参保单位经办人拿着以上材料去社保中心上报,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会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但并不是所有孕妈产检都能够报销的,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是孕妇必须是买了保险的。目前我国政府的医疗保险主要有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三类,需要报销的女性必须购买了其中一种保险,才能够享受报销。
2、需要满足报销标准,用药方面要在医保范围内才可以报销。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病情和医疗保险类型来决定。
3、选择的医院必须是通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批准的医院。
总而言之,能符合以上条件和标准,按照流程走,就可以去报销产前检查的费用,毕竟国家和社会的福利还是蛮好的。
一、补贴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2、 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等不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
3、新政策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生育女职工8月1日之前已经有部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的,8月1日之后实行一次性差额补贴。
二、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
①.参保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的,持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直接挂账结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及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
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参保女职工个人。
2、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
①.因异地生育等特殊情况未能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的,由用人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收集报销资料在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随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一起申报(不需单独提供申领资料)。
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后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参保女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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