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申请人须有意向在西安工作且具有高校推介信或与西安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认定类别
博士毕业生认定为D类人才,硕士和本科毕业生认定为E类人才。西安市人社局认定通过后,可获得西安市人才认定证书。
三、认定程序
2022年6月18日前,请有认定意向的毕业生自愿填写认定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提出认定申请交至毕业班辅导员汇总。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2.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在西安市注册满1年并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可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员工(含法人)申请人才认定。各人才认定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认定部门)按照隶属与属地原则受理。
1.市级委办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认定,受理部门为其市级主管部门;
2.区县(开发区)委办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认定,受理部门为其所在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
3.注册或纳税在西安市的单位、非公经济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受理部门为单位纳税所在地的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自主创业的单位纳税在西安市级(或省级)的,受理部门为创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