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西安职工门诊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在职职工三级医院可报销50%的门诊费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
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3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80%;二级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70%;三级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60%;三级特等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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